院发〔2013〕10号
为了进一步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我院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根据《岳阳市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暂行规定》(岳纪发〔20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财务管理和资金结算方式实际情况,学院决定从5月1日起启动公务卡制度改革,在5月底完成。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公务卡与国库零余额账户的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使用,预防和降低现金管理与使用风险,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二、组织领导
公务卡制度的推行涉及到每一个部门和广大教职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学院决定成立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 长:吴顺发
副组长:杨火保、戴金波
成 员: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解决公务卡推广应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财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务卡制度推行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许定爱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的业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
学院各系部处室也要指定1名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并于5月24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蓉;联系电话:13975075619、8675210;联系地址:行政办公楼209室)。
三、主要任务
1.建立公务卡相关管理制度
制定学院《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规定,对公务卡推广应用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和问题进行规范,为公务卡的推行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公务卡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2.选择公务卡卡种和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我院公务卡卡种统一为银联标准信用卡,具有一定的透支消费额度和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支出,也可用于个人消费,实行实名制“一人一卡”、以教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由教职工个人持有、保管和使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院选择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学院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院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研究决定相关政策问题
(1)明确公务卡办理范围。
(2)处理好公务卡结算方式与现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模式的关系,明确公务卡结算的基本原则,修订相关业务流程,以满足公务卡报销的要求。
(3)划分各类各级人员公务卡透支额度,明确透支额度调整的程序和要求。
(4)明确公务卡还款责任和还款方式。
4.全面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
学院各系部处室要严格执行《岳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岳市财库〔2012〕13号)。今后的公务活动,凡是涉及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17项日常零星开支都必须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除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因特殊情况并报学院主要领导批准以及单笔消费在300元(含)以下的公务支出外)使用公务卡结算,并确保公务消费刷卡支出金额占本部门授权支付金额的比重不低于50%,未达到者,将被财务系统自动拒绝。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院公务卡制度改革进程,实施步骤与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2013年5月27日前)
学院“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并印发《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公务卡制度改革。5月27日前学院与银行签订公务卡合作协议,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宣传动员和培训(2013年5月6日—5月23日)
公务卡对于大部分教职工来说还是一件新事物,必须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为推广使用公务卡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要通过校园网等校内媒体刊登公务卡知识、制度、文件,召开我院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专题会议并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公务卡知识,使全院教职工充分了解什么是公务卡,推行公务卡制度的重要意义,使用公务卡的优点和具体使用方法,了解安全用卡知识以及公务卡报销的相关知识和程序,提高办卡、用卡积极性,让大家爱用公务卡,会用公务卡。
同时,要加强对学院财务人员和各部门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迅速熟练掌握公务卡管理规定和报销还款具体操作方法。
(三)填写、收集申请资料(2013年5月23日—5月25日)
财务处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对各部门公务卡办理联络员进行培训,并发放空白“公务卡申请表”。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教职工按照要求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个人资料,做好申请资料审查工作。务必于5月25日前将所有申请资料送交银行工作人员。
(四)审批申请、制卡发卡(2013年5月25日—5月31日)
(五)推行使用公务卡(2013年6月1日起)
从2013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并按时向市财政局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